欢迎访问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网!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网
2019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培训冲刺班/模考班报名
当前位置: 安徽农村信用社招聘网 > 综合知识 > 公共基础知识 > 正文

江苏农信社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十四

时间:2012-05-24 11:52来源:未知 点击:

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

1. 某市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朋友汪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汪某隐瞒汽车真相, 与外市郊区农民吴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5万元。吴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利达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 厂拒绝。吴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 同无效。收缴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被告退回原告货款5万元及其利息。被告汪某与被告利达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



【答案】答:《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被告利达汽车修配厂未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和 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鉴定、批准、检验合格、开具准予生产的证明,也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照,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核发经营汽车的营业执照,私 自组装汽车并出售,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告汪某明知该汽车是私自组装,属违法商品,仍然代其出售,也是错误的。因此,人民法院判令代理人汪某与被代 理人利达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是正确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申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C) 2012-2019 南京玖石智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551-66553211
安徽农村信用社招聘网为您发布安徽农金安徽银行招聘最新资讯!
备案号:苏ICP备13007704号-5
展开

安徽农村信用社

  • 在线咨询
  • 安徽农信社招聘考试网客服003
  • 安徽农信社招聘考试网客服002
  • 安徽农信社招聘考试网客服002
  • 安徽农信社招聘考试网客服001
手机拍摄二维码或添加"ahnxs_"获得最新资讯和复习资料 QQ群874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