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法律知识考点练习(25)
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
B.《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
D.《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
答案:AB
解析:一般法是涉及某一类法律关系内容的一般事项,特别法则是涉及该类内容的特别事项的特别立法,前提是同一位阶。而《条例》属于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两者并不是同一位阶,故不能进行比较。故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食品安全法》中涉及食品安全经营许可的内容涉及行政管理机关与公民之间的不平等法律关系,涉及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利益的保障性问题,因而属于公法,故B项说法正确。我国法院不具有违宪审查权,无权直接撤销与上位法矛盾的下位法,只能在司法裁判中拒绝适用并向相关机关反映情况,故C选项说法错误。中国正式渊源意义下的“法律”需要作狭义理解,因为广义的法律包含一切立法主体所制定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果将此处的“法律”作广义理解,那么就在外延上与“正式渊源”这个概念相当,构成同义反复。故《条例》因属于当代中国法正式渊源中的行政法规,而非狭义的法律,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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