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法律知识考点练习(27)
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豁免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答案】D
【考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刑法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
A项错误。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解决的问题是刑法在哪些地区、对哪些人、哪些案件有权力管辖,无法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体现的是罪刑法定原则,体现的是刑法人道主义,妇女有罪,但腹内的胎儿是无罪的,不能株连无辜,难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注意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老少孕”。⑴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⑵审判时怀孕的妇女。⑶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但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C项错误。1964年4月24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规定,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我国作为缔约国,在《刑法》第11条中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种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基于国际法中的外交惯例,出于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对等原则而确立的,不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项正确。放火罪和失火罪主观恶性不同,放火是明知故犯,失火是过失误犯,主观恶性不同,意味着人身危险性不同,所要承担刑事责任大小也不同。因此,放火罪法定刑高,最高可以判死刑,失火罪法定刑低,没有死刑。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对公共安全有现实危险就既遂,不要求发生实害结果;失火罪是过失犯罪,必须要求发生实害结果,即失火后必须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才成立犯罪。因此,“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能够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拓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刑罚的轻重=客观上(犯罪行为+危害结果)+主观上(恶性+人身危险性)。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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