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制,这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现以屯溪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为例,就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简要分析。 一、利率市场化的必然趋势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必然趋势,推进步伐正逐步加快。利率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长期以来,利率的决策权都在金融机构手中,资金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之间的配置受到一定限制。传统的利率管制导致利率总体水平偏低、利率结构不合理、差别利率政策不完善、社会借贷资金供求关系不均衡,产生一系列弊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加剧,利率市场化是必然发展趋势。利率市场化在我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1996年至2012年,已历经多次改革。本次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后,预计存款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利率7折下限等政策也将不久随之取消管制,从而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 二、利率市场化对我行发展的影响 (一)利率市场化对我行业务发展的影响 1、利率市场化下,农村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此次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一方面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此举将扩大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但是,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实力较弱,产品略显单一,利润收入主要依靠存贷利差,当贷款利率管制完全放开后,对大型国有企业、大型商业银行等谈判能力强的主体有利,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中小银行,在贷款利率上议价能力不足,在同业竞争中优质企业及个人容易被大型商业银行更低的利率吸引过去,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面对各类企业、其他商业银行时,对贴现、转贴现的贴现利率定价同样处于弱势地位。 2、利率市场化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有着深刻影响。利率市场化是一把双刃剑,是促进金融机构转型的动力和契机,从2012年存款利率上浮10%到今年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国家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势不可挡。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再不能守着原有的存贷利差过活,必须适应市场竞争,加强与多方面的合作,推进自身的经营模式转型,积极创新产品与流程,从根本上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提升与发展。 (二)利率市场化对我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贷款利率市场化将对我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是我行经营的资金成本提高。2012年6月8日存款利率上浮10%,我行即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 的存款利率定价政策,此项政策推出后,经我行积极营销,存款规模有较大提升,其中中长期定期存款增长较快。而存款期限长期化倾向急剧加快,致使我行组织资金成本上升势头明显。2013年上半年,我行百元存款付息率同比上升了0.23个百分点,上半年全行营业收入增加额的70%被高成本存款的利息支出所消耗,利润空间收窄。二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对我行市场份额,尤其是贷款的市场份额冲击较大。贷款利率市场化后,进一步加大了不同客户间的利率差,有助于我行营销贷款业务,吸收优质贷款客户。而我行较其他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定价上处于相对弱势,若其他商业银行采取较为激进的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我行将贷款业务市场份额将受到较大冲击。随着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银行业的格局将发生变化,由于成本和资源等因素的束缚,我行将面临更大的冲击。再过不久时间,当大型商业银行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定价体系后,我行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三、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何种措施应对利率市场化 (一)加强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可复制性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将呈现趋同化。在现代商业经济中,服务将是吸引客户的软实力。利率市场化后,金融竞争加剧,我行将适应市场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工作。 (二)坚持差异化定价策略。在贷款利率放开的政策下,继续坚持差异化定价策略,对客户择优选择,切实做好实体经济、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三)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的利率战略。利率市场化后,各商业银行势必采用低利率营销战略,农村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应仍将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的利率战略,不盲目采取低利率。 (四)坚持管理费用量力而行。利率市场化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成本提升,贷款收入下降,对经营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应坚持管理费用量力而行,将市场化改革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做,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完善我行利率定价政策。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农村金融机构应把人才的培养放在战略地位,培养多种人才,以满足利率市场化后激烈的市场竞争需求。建立和培养一支优秀的客户经理队伍,以开发贷款市场,通过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方位、高品质的金融服务,来进行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发展新客户。 四、我行面对利率市场化已采取的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利率定价办法。我行在原有贷款利率定价基础上,为有效做到收益覆盖风险,细化了抵押担保类别,针对不同担保物设置浮动系数,有效做到担保能力强、风险低、利率低。在存款利率上浮10%的定价政策下,为加大对贷款客户的资金营销工作,在利率定价方面凸显了存贷比的重要性,通过大量样本数据的统计分析,重新制定了存贷比浮动系数,通过存贷比高低对贷款利率的影响,极大地刺激和提高了贷款客户资金归行率。 (二)执行差别化定价政策。放宽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后,我行在贷款利率定价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我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我行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加大对当地小微企业、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我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定价制度中,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基本不高于45%,其中助保金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高于30%。而对于房地产企业等,我行在测算的基础上实行加浮15%的利率政策,与实体经济实行差别化定价。更多消息见安徽农金网 (责任编辑:www.ahnx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