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
	  一、非全日制用工。
	  俗称小时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无需书面: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可订立多个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3、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可随时解除: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5、15日内支付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务派遣。
	  三角关系:
	  (1)派遣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提供保险,发工资。
	  (2)劳动者——用工单位:提供劳动。
	  (3)用人单位——派遣单位:订立民事协议(派遣协议),用人单位给派遣单位劳务费。
	  1、劳务派遣适用“三性”要求: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4、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举例:疫情期间,没有班可上,需要支付最低报酬)
	
	
	
	 
	  原标题:202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
	  文章来源:http://www.anhuigwy.org/html/ggjczs/fl/202501/51_54850.html
(责任编辑:liutingting)
                 
      

 
  
 